孟加拉商標由政府工業部下屬的專利,設計和商標部(DPDT),申請時間約需24~36個月,若需補正或其他中間程序則時間延長。
孟加拉沒有加入馬德里商標體系,商標採用先使用原則,註冊商標要求已經使用或有意使用,外國申請人,申請必須由當地律師/代理人提交。
‧ 申請人證件個人: 身份證影本、護照影本公司: 公司登記表影本‧ 申請人中英文名稱及地址‧ 清晰的商標圖樣‧ 商標申請的類別及商品/服務 (※採國際尼斯分類)‧ 委任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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