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與台灣、中國大陸(內地)採行不同的商標制度,因此必須獨立向香港智慧財產署(Intellectual Property Department, IPD)提交申請。若文件齊備且未遭異議或官方反對,最快約 6 個月可完成註冊,註冊後有效期 10 年,可延展。>> 立即申請
香港商標申請應備資料
(一) 申請人證件
• 個人申請: 身份證影本
• 公司申請: 公司登記表影本
(二) 申請人名稱及地址 (可選中文或英文)
(三) 清晰的商標圖樣(如主張色彩,建議附彩色樣張)
(四) 商標申請的類別及商品/服務 (※採國際尼斯分類)
(五) 優先權主張(如有,須於首次申請日起 6 個月內主張,並提交相關資料)。
香港商標申請概要及流程
1)概要
主管機關:香港知識產權署(IPD)商標註冊處。
申請方式:可自行線上遞交或親送或郵寄,也可找專業的商標事務所。
預估時間:最快 6 個月可取得商標證書,前提是審查順利無其他異議等中間程序。
商標類別:香港商標採國際尼斯分類,申請人可同時申請系列商標或一標多類。
權利期間:自申請日起算 10 年,到期前半年可申請延展,每次延展可再專用 10 年。
公告期間:形式與實質審查通過後,會刊登公告 3 個月,供第三人提出異議。
撤銷風險:註冊後若連續 3 年未在香港實際使用,任何人得申請撤銷您的商標權。
2)申請流程
提交申請 → 形式審查 → 實質審查 → 公告 3 個月 → 核准註冊
1. 提交申請: 遞交申請文件並繳納官方規費。香港知識產權署(IPD)會核發收據與申請編號。
2. 形式審查: 檢查文件是否齊備、資料是否正確;若需補正,通常給予期限回覆。
3. 實質審查: 審查商標是否具識別性,是否違反法定不得註冊事由,並檢索是否與在先商標相同或近似;若遭官方反對,申請人可在限期內回應、修正,或申請聆訊。
4. 公告(3 個月): 審查核准後,將刊登於《香港知識產權公報》公告 3 個月。第三人得於期間內提起異議,若無人提出異議,即可進入最後註冊階段。
5. 核准註冊: 公告期無異議(或異議撤回/敗訴)即核發註冊證,IPD 即核發註冊證書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