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爾地夫商標申請時間約需1~3個月,若需補正或其他中間程序則時間延長。目前,馬爾地夫並沒有完整的商標法,實務做法與東帝汶一樣,是在當地主要報紙上刊登警示通知(Cautionary Notice),公開宣告商標權歸屬,公告的有效期為3年,雖然並無延展等明確程序,但實務操作仍可每3年重新刊登公告延續商標權保護。
• 申請人證件個人: 身份證影本、護照影本公司: 公司登記表影本• 申請人中英文名稱及地址• 清晰的商標圖樣• 商標申請的類別及商品/服務 (※採國際尼斯分類)• 委任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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