拍電影片尾炫觀影?小心侵犯了著作權

暑期電影強檔一部接一部,許多人會在電影片尾拍照紀念或上傳社群媒體,但這個舉動其實已經觸犯了著作權!

根據著作權法第91條: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,
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,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。

若你拍照是意圖販售、轉傳或用於營利用途,刑責會更重!

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
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、二百萬元以下罰金。

拍片尾畫面真的有這麼嚴重嗎?

是的。
不論是預告片、本片、以及片尾工作人員表的影像、聲音,只要你有拍攝、錄音、錄影,即使只是拍幾秒、拍一張,也已構成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!

沒有上傳只是自己做紀念,這樣也算違法嗎?

即使你沒有公開上傳,仍屬未經授權重製,這樣的行為就已可能觸犯《著作權法》第91條。
不公開 ≠ 合法
無營利 ≠ 無責任

如果真的想做紀念,該怎麼做比較好?

1.拍電影海報或票根就好,是入場證明,也是一種回憶小物。

2.多數戲院大廳都有大型官方海報、主視覺牆、角色立牌等,這些通常是公開宣傳用素材,所以拍照沒問題!

3.使用官方素材做分享,劇照、預告片截圖、表情包/手機桌布官方授權短影音,這些就不用擔心侵權~

結語:尊重著作權,才是對創作者最深的致敬

每一部電影都是無數創作者努力的結晶,從畫面、音樂到片尾字幕,都是受著作權保護的內容。
隨手拍照看似無害,實則可能觸法,也忽略了對創作的尊重。

紀念觀影沒問題,但請選擇合法的方式;用行動守護創作的價值,才是真正的支持!